2025 年 6 月 18 日,中國證監會主席吳清在陸家嘴論壇宣布,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需要更好發揮資本市場樞紐功能。更好發揮科創板改革“試驗田”作用,加力推出進一步深化科創板改革“1+6”政策措施,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創業板也將啟用第三套標準,支持優質未盈利創新企業上市。同時,加快落實資本市場對外開放一攬子重點舉措,更多產品有望被納入外資交易范圍。其他重點內容還包括引導更多中長期資金參與科技企業投資,以及批復全國首批數據中心 REITS 注冊等。
所謂科創板改革“1+6”,“1”是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 重啟未盈利企業適用科創板第五套標準上市;“6”是科創板創新推出 6 項改革措施。6 月 18日證監會同步發布了《關于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 增強制度包容性適應性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創板科創成長層的具體條件和規定;對于適用科創板第五套標準的企業,試點引入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制度;面向優質科技企業試點 IPO 預先審閱機制;擴大第五套標準適用范圍等。
1、科創板成長層具體規定:調入/調出標準;強化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等
未盈利科技型企業全部納入科創成長層。
調出條件新老劃斷,對于存量未盈利科技型企業,符合現行取消特殊標識條件的,調出科創成長層。
對于新注冊的未盈利科技型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調出科創成長層。(1)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 5000 萬元。或者(2)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 1 億元。
此外,《意見》還要求科創成長層企業強化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添加“-U”特殊標識,定期披露尚未盈利的原因及對公司的影響等,并且增加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這些新規定更加方便投資者辨別成長層企業的高成長高技術特征以及相應的可能風險。
2、試點引入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制度;面向優質科技企業試點 IPO預先審閱機制
對于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的企業,將試點引入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制度。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入股達到一定年限、數量、比例等因素,也作為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企業審核注冊時的參考。上交所也將配套建立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認定標準以及“黑名單”制度。
面向優質科技企業試點 IPO 預先審閱機制,即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或符合其他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業在正式申報 IPO 前,可以申請證券交易所對申報文件開展預先審閱。這幾項制度有望幫助未盈利科技企業更好達成 IPO 條件,加快推進審核注冊程序,進一步提升科技企業 IPO 溝通服務質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