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浙江溫嶺法院大溪法庭受理了一起贍養糾紛案。黃阿婆曾經是一位單親媽媽,丈夫在兒子10來歲的時候去世,她一個人靠種菜、打零工將兒子阿達(化名)撫養成人,又傾盡積蓄幫他成家立業。由于自小就知道母親的不容易,阿達在成年之后,對母親十分孝順,幾乎沒和母親紅過臉。直到2017年,已經60多歲的母親突然說要再婚,母子倆發生了史無前例的爭吵。
可黃阿婆的弟弟卻十分支持孤身多年的姐姐找一個“老來伴”。最終,黃阿婆再婚,阿達也因此與母親整整8年再沒聯系。2024年,由于再婚老伴病逝,黃阿婆又成了孤獨一人。她想回到曾經的家,卻被阿達無情拒絕。心寒的黃阿婆遂提出要起訴兒子。
承辦法官認為,相比判決贍養,修復親情才是關鍵。初次組織調解時,阿達依然一副“鐵石心腸”,并提出黃阿婆“要回來住也可以,房租500元一個月”。調解員則問道:“你要收房租是吧,那你在娘胎里住了10個月,這筆‘房租’要怎么算?”這“靈魂拷問”,讓原本“憤憤不平”的阿達陷入沉默……最終,在調解員和法官的勸導下,阿達沒再繼續推脫,當即表示馬上接黃阿婆回家。